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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建设专家咨询及工作研讨会

2022-11-21 17:39:5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2022年11月18日,我校就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建设在行政楼10楼会议室召开了民族团结步教育建设专家咨询及工作研讨会。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邓超同志主持研讨会。     
       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就如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单位建设的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学生处副处长徐方表示将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班级”、“进社区”、“进社团”;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康守军认为可以通过主题班会、发动学生讲民族故事、唱民族歌曲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护理学院支部书记杨志明表示将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宣传活动,利用培训班、宣传标语、电子屏、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工程学院院长孙桂明认为可以结合学院专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基础教育学院院长陶然表示将按照教务处、学生处的方案部署来落实。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仲华教授围绕着为什么要开展和如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建设发表看法。
       云南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郭子孟教授对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出应突出亮点、特色,建议参考有关最新文件,在调整方案时应结合新的标准和党的二十大的相关精神,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加强“两个阵地”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校党委副书记邓超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大师生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和谐校园的氛围,筑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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